起诉离婚的审理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,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,即审理前的准备;开庭审理;作出。 审理前的准备,是指人民在接受原告起诉,决定受理案件以后,在开庭审理之前,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,立案,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。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,南开立案,在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,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。
提供结婚登记证书。一方下落不明,对方要求离婚的,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、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。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,一方提出离婚,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、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。
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是自由恋爱,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。订婚期间有无波折,是初婚还是再婚。
如女方已怀孕,应说明怀孕日期,并提供医院出具的书。
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、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。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,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,河西立案,如等。
原告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 1、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。根据有关要求,一方提起离婚,时,应该提交的材料有:起诉状、书、、财产清单。应该注意的是,在提起之前,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或上的一致。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,否则有的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,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,这是非常麻烦的,当天立不上案不说,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,红桥立案,费力又求人。因此,之前核对提交的材料,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。 2、规范书写起诉状。对起诉状的书写,套用固定的格式,这里,注意写明原、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,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、手机,以方便与当事人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