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起诉书递交到什么地方 离婚由一方当事人提起,到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庭,提交离婚起诉书。的时候要提交证据。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'原告就被告',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院管辖。被告离开住所地**过1年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院管辖;双方离开住所地**过1年的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院管辖,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院管辖。离婚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民事案件,河北继承立案,期限为六个月;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,还需延长的,报请上一级人院批准,继承立案,可以再延长三个月。审理对民事的上诉案件,审理期限为三个月;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
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,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,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、原因等证明材料。
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。如一方有生理缺陷、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、院的书,患病的具体时间。如一方因被或要求离婚的,应提供的书、劳改地点。如一方因*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,应提供*三者的姓名、单位、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。
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时间、是婚生、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、子女的健康状况,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。
夫妻感情确已 调解无效是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法定理由,也叫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,是准予离婚的根据。中国《婚姻法》(修正案)*32条*2款规定:“人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这一规定说明,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,是否准予离婚,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,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。可见“感情是否确已、调解无效”是人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。它有两层含义: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,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;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或没有完全,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。